【资料图】
大风蓝色预警信号:预计31日8时到6月1日8时,盘山县及渤海北部海域西南风6级,阵风7到8级,请妥善安置室外物品,尽量避免户外作业、活动,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及时回港避风。盘山县气象台2023年5月31日6时52分发布(预警信息来源:国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)
【来源:盘山县气象局】
Copyright 2015-2022 大众知识产权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:豫ICP备20014643号-14 联系邮箱: 905 14 41 07@qq.com